中国建材集团公司积极动员职工群众参加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
日前,中国建材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厅发法规〔2004〕43号文的精神,积极动员群众职工参加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此专门向集团各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全文转发了《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法制短信征集大赛和法律知识短信竞答活动的通知》,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各单位应以各种形式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和下属企业、相关单位转发普法办〔2004〕8号文,宣传2004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吸引和动员关心法制建设与法律生活的人士、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法制短信